为积极推进全省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3月10日,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召开全省商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座谈会。省人力社保厅仲裁信访处处长邢金昌、省工商联法律处处长吕晓峰、省工商联法律处主任科员张新民、陈建强,11个市工商联业务处室处长和13家示范商协会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商会副秘书长余建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瑞立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潘银斌、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黄林法参加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省人力社保厅仲裁信访处邢金昌处长作劳动关系规范管理和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业务专题讲座。
围绕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工商联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省工商联法律处吕晓峰处长提出:一、提高认识、思想重视,解决为什么做的问题;二、明确职能、理清思路,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三、把握要求、抓好落实,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吕晓峰处长强调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1、建好组织。明确名称牌子、组织架构、程序手续、调解员队伍建设四个方面问题;2、规范运作。制定方案,健全制度,建立台帐,强化硬件,做好形式,发挥作用;3、有序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抓紧行动,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落实,坚持分片负责全面推进,注意问题导向及时纠偏。
会上,余建康副秘书长就目前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商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汇报。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商会将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会员单位中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保障浙江省汽摩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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